民进中央副主席梅向明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支柱之一,关系到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社会保障资金是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以确保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稳定为目的的资金,是受保者的“养命钱”和“保命钱”,必须管好用好。近年来,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取得很大的进展,社会保障的险种在增多,覆盖率在扩大,最低生活保障线在升高,对于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保障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都存在着一些弊端。我们就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征缴,拓展渠道。按照“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调整社会保障资金的征缴率,逐步将城镇所有劳动者都纳进社会保障的范围,保证基本生活需求。多方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渠道包括:第一,国家安排的扭亏解困资金要包含职工的各项基本保险费,困难企业缴费不足的部分,从中提留。第二,在企业兼并、转让、破产时,在资产或转让收益中切出一块,专项用于职工三大基本保险费用。在企业改制时,在资产中提取一块,用于离退休职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第三,地方政府根据财力建立一笔社会保险的调剂基金。对缴费确实有困难的特困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随着企业效益的好转,逐渐提高企业缴费比例,相应减少财政补贴。第四,从住房公积金中划转一部分。职工退休时,将原本退还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划入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提高职工个人的养老金和医疗费用开支水平。此外,还可以从实行预算管理的预算外基金和其他税费收入中筹集部分资金,同时鼓励国内外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捐款。
我们建议开征社会保障税,使社会保障基金能够依法征收,依法管理,依法使用,既增强征收力度,又体现公平税负。
二、强化管理,实行“四分开”。一是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建立相对独立的经办机构,由其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拨付等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二是执行与监督分开。一方面加强行政监督,另一方面,建立独立的由政府、企业以及个人等几方面代表共同组成的社会监督组织,对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进行定期审计监督。三是投资营运与收付分开。社会保障资金经办机构负责资金的收缴、支付以及建帐、记帐等工作,而资金结余的投资营运可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给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专职投资运营机构进行。四是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分开。财政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建立专用帐户,并按社会保障预算的安排分期拨付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社会保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方面的政策指导和管理工作。
三、发放社会化,管理现代化。参保职工养老金的领取,医疗费的支付等都与原就职单位剥离,真正减轻企业、单位的社会负担。实现管理现代化,除引进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外,我们还建议,统一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并创造条件,逐步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纳入,实行“三合一”的个人帐户卡;养老金可委托银行发放或实行社区服务管理;失业保险金要保证真正用于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和个人再就业培训。
四、投资运营,保值增值。社会保障积累的基金具有数额巨大、来源稳定并可长期使用等特点,是一笔质量很高的资金,是国家建设长期资金的重要来源;有效投资运营,又是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比较可行的出路。当前,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外,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速培育资本市场,造就一批自律机制健全、投资效益高、金融监管严的投资机构,为社会保障基金提供安全的投资渠道和准确的投资信息,实现社会保障长期积累基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今年和今后三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是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而这项改革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让举国上下,方方面面都来关心这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